隨著政府不斷加大對環境保護的調控政策,越來越多的企業經營成本不斷攀升,從生產成本到原材料成本的上漲,都或多或少的影響企業的利潤空間。
自2015年以來,國內環保調控政策的實施,大批的生產制造企業和印刷廠出現倒閉潮,就單單2015年和2016年2年,深圳不斷傳出大型印刷企業倒閉,主要還是受環保政策的影響。于是有些企業為了節約成本,采取以身犯險的方式偷排廢水。
據新聞報道今年6月1日,四川人民法院宣判:四川某印刷企業因偷排廢水污染環境被起訴,以污染環境罪,判處該印刷廠罰款20萬,管理人員判刑18個月。
據相關機構指出:這家印刷廠在生產過程中將制版后的廢水在沒有處理的情況下直接排放到城市下水道管網中,對環境水質污染造成一定的破壞,屬嚴重污染環境。
據《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處置有放射源的廢物、含傳染病原體的廢物、有毒有害物質,造成污染環境的,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罰金,如后果嚴重則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隨著政策調控力度的不斷加大,希望企業能更加注重企業素養,不以損害環境來達到節約成本的目的。